汕尾资讯网装修合同手写部分余款、全款辨不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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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全包价以外再支付1元,即可获赠5万元家具家电及装修服务等,这样的宣传让曹某动了心,可在交付定金两个月后才拿到三张设计图时,他才意识到,低价承诺不可信,于是将装修公司起诉,最后因合同上“余款”还是“全款”问题发生分歧。
   2016年年初,曹某在西安市未央区一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。交房后,他开始寻找装修公司。同年4月,曹某经多方了解找到了西安福某某装修公司。经该公司销售人员多次推荐,曹某对该公司推出的“店庆活动,一元装房”的活动颇为动心。装修公司承诺曹某100平方米房屋的装修价格为一体全包价12万元(含全屋家具),仅需再支付1元,即可获赠价值5万元的家具、家电、厨卫用品等及装修服务。经讨价还价,最终曹某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《预定装修合同》,曹某支付了定金1万元。
   合同签订后,装修公司却一直推延开工日期,两个月后,公司才为曹某出具了三张设计图。曹某认为,装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,延迟为其装修房屋,要求装修公司退还已支付的1万元定金,并赔礼道歉。因双方不能就退款问题达成一致,曹某将装修公司起诉至未央区法院。
   审理中,装修公司表示,为了招揽吸引客户,推出了“一元装房”的低价活动。公司为曹某出具了三张三维立体设计图,还赠送了相应的部分家用电器,因此应在定金中按照一张图1000元的价格扣除图纸设计费,最终愿为曹某退款7000元,并要求曹某返还相应的赠送物品。
   曹某则称,他与被告签订的《预定装修合同》中明确表明,可以退还全款,因此不同意被告退还7000元的主张。曹某还表示,被告拒绝赠送承诺的家具,已赠送的家用电器实际是“三无”产品,他愿意归还。
   近日,法院审理查明,双方签订的《预定装修合同》中,空白处手写了“如后期不满意,可退全款”,但“全款”二字书写得模糊,原告认为是“全款”,被告认为是“余款”。最终,曹某接受了被告的调解意见,被告向他退还装修定金8500元,并放弃索要已赠送的家电。
   办案法官提醒,消费者在装修房屋时一定要合理预算,不要轻信装修公司的低价诱惑和免费赠送,看清条款后再签订合同,以免掉入陷阱。华商报记者宁军 通讯员崔小梅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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