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尾资讯网叶民任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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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教育部党组任命叶民同志为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委员、常委、副书记,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
叶民 资料图
教育部党组教党任〔2017〕208号文件,叶民同志任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委员、常委、副书记,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。
叶民,男,汉族,1963年2月出生于安徽泗县,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4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系无机与非金属材料专业,获工学学士学位,同年留校参加工作。1988年9月至1995年3月浙江大学管理系在职硕士研究生,获工学硕士学位,2003年1至6月赴美国瓦尔帕拉索大学做访问学者。2014年2月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,获管理学博士学位。
1984年7月留校在浙江大学教务处工作,1997年11月任教务处副处长,2005年7月任研究生招生处处长,2008年2月任党委办公室主任,2009年3月任校长办公室主任,2009年11月任浙江大学副秘书长、党委办公室主任、校长办公室主任,其中2010年3月至2010年7月在浙江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脱产学习。2011年8月任浙江大学副校级干部,参加第七批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,任新疆农业大学主管教学副校长。2014年8月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党委书记。2017年8月起任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委员、常委、副书记,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。
主要从事高等工程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,1997年10月晋升副研究员,2005年12月晋升研究员。2000年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省部级以上项目6项、在《高等工程教育研究》《中国大学教学》等二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9篇;1996年和2009年两次获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,1997年和2005年两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,1997年获浙江大学优秀教师奖,2011年获浙江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。2014年8月获优秀援疆干部称号。2013年9月起任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、杭州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。
来源: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
责任编辑:桂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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