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尾资讯网新型研发机构落户可获亿元经费资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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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南方日报讯 (记者/黄少宏 通讯员/林正山 罗瑞娴)笔者从南沙区发改局获悉,备受瞩目的广州南沙新区(自贸片区)“1+1+10”产业政策体系文件正式印发。该产业政策体系主要包括1个纲领性文件、1个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10个产业政策,亮点颇多,例如企业通过其中一项专项政策就能获得从落户、增资、研发、经营、上市等全生命周期扶持。

    在新落户总部型企业的奖励政策上,对内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20亿元(含)以上,奖励2000万元。在经营贡献奖上,对新落户及认定的总部型企业,连续5年给予企业对南沙区经济贡献95%的奖励。对已落户、整合成为总部型企业并符合总部认定条件的,以其首次享受奖励政策的上一年度对南沙区经济贡献为基数,对超基数部分给予企业连续5年95%的奖励。

    对新落户南沙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,每家给予50万元落户奖励。对新落户南沙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自落户后第一个自然年度起连续5年(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),给予其对南沙区经济贡献95%的奖励。对国家科研机构、境内外知名高校或世界著名科学家在南沙区单独设立的,具有职能定位综合化、研发模式集成化、运营模式柔性化等新特征的新型研发机构,在建设期内(一般不超过5年),采取前资助、后补助和股权投资方式,分期合计投入最高1亿元建设运行费,经费构成包括:最高2000万元落户奖励、最高3000万元科研条件建设补助、最高2000万元运行经费补助、最高3000万元成果转化资助。

    而对于对新落户的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,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%给予补助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亿元。

    对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、中国两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专家、省(市)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或最高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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