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尾资讯网台选务部门拟修法:“公投”可与“大选”脱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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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标题:民怨四起 台选务部门拟修法“公投”可与“大选”脱钩

  中国台湾网12月14日讯 据台湾《中国时报》报道,“九合一”“公投”绑“大选”惹民怨,“中选会”就“公投法”提出7项修法方向,包括“公投”得与“大选”脱钩、“公投”主文不得超过30字、联署人名册一次性提出、投票日不得宣传“公投”等、排除剥夺人权的“公投”、成案后公告3至6个月内举行,以利民众了解及事前规划。

  “立委”赵正宇昨在“内政委员会”质询“中选会代理主委”陈朝建,何时提出修法?陈朝建应允半年内可提出。最后“内政委员会”通过临时提案,建请“中选会”2个月内提出修法草案。

  “公投”与“大选”日后是否脱钩?陈朝建指出,考虑“公投”案过多,将导致投开票作业延宕,建议将“应”改为“得”同时举行。同时,现行“公投法”成案后公告1个月起至6个月就可举行,建议修正为“3个月起至6个月内”举行投票。

  “蓝委”曾铭宗昨质询建议,未来修法应是“公投”案数目若达一定程度,不必一定绑“大选”,呼吁“中选会”把条件讲清楚,不要让外界觉得有裁量空间。(中国台湾网 娟子)

 

责任编辑:张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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