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尾资讯网国土所长利用职务便利受贿、贪污29万余元获刑三年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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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义网恩施10月12日电(通讯员 吴畏 赵九洲)经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,近日,该县法院对野三关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张某煌受贿、贪污案一审公开宣判:被告人张某煌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;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。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,并处罚金30万元;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。

  检察机关指控,2006年至2014年,张某煌在任巴东县国土资源局野三关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陈某、彭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,并为他人在承建工程、征地、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等方面给予帮助、关照。

  2008年至2014年,张某煌利用职务便利,采取虚开发票等手段,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6.69万元。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张某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巨大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数额巨大。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、贪污罪,依法应当数罪并罚。张某煌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并退缴了27.2万元赃款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据此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责任编辑:时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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